公布期間:110-12-24 ~ 111-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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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標題文件
創稿文號:1101205185 公文-函 電子簽核
收發文號: 1100023790 收發日期: 110-12-21
分類號: 4001 保存年限: 永久
承辦單位: 人事管理組 承辦人: 鄧宜欣
密等: 速別: 普通件
辦理日數: 5.5 結案日期: 110-12-24
聯絡人: 鄧宜欣 聯絡電話: 02-29053055
電子信箱: 074254@mail.fju.edu.tw 傳真電話: 02-29086210
來文日期: 來(發)文文號: 輔校人字第1100023790號
來(發)文機關: 如正、副本
主旨: 函知本校醫學院呼吸治療學系蕭秀鳳等10位專兼任教師以博士學位或教師證書等高一級證明文件升等改聘審查結果,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校教師聘任規則第18條之規定及110年12月9日本(110)學年度第3次教師評審委員會會議決議辦理。
二、案內教師經各級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升等改聘,並自110學年度第2學期起生效。另請於111年2月15日(星期二)前備齊相關文件(詳附件之說明)送人事室申辦教師證書。
三、另通過以學位升等改聘之專任教師,依本校「教師升等辦法」第13條之規定,於檢件報請教育部核備期間,升等申請人仍以原職級任教,俟教育部轉發相當等級之教師證書後,再補發新職級聘書及薪俸、鐘點費之差額。
四、聘用單位另請於111年1月7日(星期五)前至人事管理系統完成線上提聘作業(http://hr.fju.edu.tw/HUMFront/Login.aspx)。
辦法:
正本: 文學院、傳播學院、醫學院、外語學院、全人教育課程中心
副本: 教育學院、藝術學院、理工學院、民生學院、織品服裝學院、法律學院、社會科學院、管理學院、進修部、教務處、研究發展處、人事室(含附件)
附件說明 (1件)
1101205185_1_ATTCH1.pdf

公布對象:機關全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