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期間:104-04-27 ∼ 104-06-17
無標題文件
創稿文號:1041201596 公文-函 電子簽核
收發文號: 1040007649 收發日期: 104-04-27
分類號: 4001 保存年限: 永久
承辦單位: 人事管理組 承辦人: 林惠雅
密等: 普通 速別: 普通件
聯絡人: 林惠雅 聯絡電話: (02)29053001
電子信箱: 030577@mail.fju.edu.tw 傳真電話: (02)29086210
來文日期: 來(發)文文號: 輔校人字第1040007649號
來(發)文機關: 如正、副本
主旨: 函知本校104學年度第1學期新聘及改聘教師資格審查相關事宜,務請於104年05月29日(星期五)下班前將各項提案送達人事室彙整,敬請 查照惠轉辦理。
說明: 一、依據本校「教師聘任辦法」暨「教師聘任規則」辦理。
二、送校教評會審議之教師新聘、改聘資格審查及申請教師證書各項應繳資料與電子檔不齊備者不予受理,務請詳閱說明並於期限內逐案繳附「應繳表件檢覈表」(如附件一),且依規定編排(如附件二)。
三、依本校「專任教師校外兼課暨外校教師來校兼課作業要點」明定,聘請他校專任教師(含其他公、私立機關專職者)來校兼課時,應按作業時程提出申請,並檢附對方學校同意其來校兼課同意(申請)書,始得發聘。
四、各單位如另有提案,請填具教評會提案單,並於截止日前提送,俾利後續作業。
五、各相關法規(法規查詢)及表件(表件下載→教師區→新聘改聘區),請於人事室網頁中查詢下載。
辦法:
正本: 文學院、藝術學院、傳播學院、教育學院、醫學院、理工學院、外語學院、民生學院、法律學院、社會科學院、管理學院、全人教育課程中心、進修部
副本: 學術副校長室、人事室
附件說明 (2件)
1041201596_1_附件一:辦理新聘、改聘教師資格審查及申請教師資格證書應繳表件檢覈表(10404).doc
1041201596_2_附件二:辦理新聘、改聘教師資格審查及申請教師證書應繳電子檔(10404).doc

公布對象:機關全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