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發文號: |
1010022273 |
收發日期: |
101-12-21 |
分類號: |
4001 |
保存年限: |
永久 |
承辦單位: |
人事管理組 |
承辦人: |
鄧宜欣 |
密等: |
普通 |
速別: |
最速件 |
聯絡人: |
鄧宜欣 |
聯絡電話: |
02-29053055 |
電子信箱: |
074254@mail.fju.edu.tw |
傳真電話: |
02-29086210 |
來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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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發)文文號: |
輔校人字第1010022273號 |
來(發)文機關: |
如正、副本 |
主旨: |
函知本校文學院中國文學系林啟屏先生等11位專兼任教師以學位或教師證書升等改聘審查結果,詳如附件,請
查照。 |
說明: |
一、依據本校教師聘任規則第18條之規定及101年12月13日本(101)學年度第3次教師評審委員會會議決議辦理。
二、案內教師經各級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升等改聘,並自101學年度第2學期起生效(102年2月1日)。
三、通過以學位升等改聘之專任教師,請於102年2月4日(星期一)前備齊相關文件(詳附件)送人事室申辦教師證書。另依本校「教師升等辦法」第13條之規定,於檢件報請教育部核備期間,升等申請人仍以原職級任教,俟教育部轉發相當等級之教師證書後,再補發新職級聘書及薪俸、鐘點費之差額。 四、另通過以學位升等改聘之兼任教師,請於102年2月22日(星期五)前檢附相關文件(詳附件)送人事室報部申辦教師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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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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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 |
文學院、傳播學院、教育學院、藝術學院、醫學院、理工學院、外語學院、民生學院、法律學院、社會科學院、管理學院、全人教育課程中心、進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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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本: |
教務處、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