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輔仁大學  函


受文者:
速 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九月三十日
發文字號:(九一)輔校人字第九一0九二八九八號
附 件:


主旨:函知本校職工請休假相關規定,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九十一年九月五日九十一學年度第一次行政會議決議辦理。
  二、為考量同仁休假之需求及彈性運用,請休假至少半天以上規定修正
    為至少兩小時以上,並自即日起實施。


正本:本校各單位。
副本:

                         

                    校長 李 寧 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