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校因應捷運工程研議彈性上下班方案,惟考量目前交通狀況及
教學單位特殊性質,經整體評估後,訂定八時至八時三十分為本
校同仁上班緩衝時段。
二、上班緩衝時段實施後,本校仍以上午八時為上班起始時間,八時
至八時三十分為上班緩衝時段,同仁可於上班緩衝時段內刷卡上
班,但下班時間遞延至符合本校上班時數為止。
三、為考量校務行政支援教學,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四時為本校核
心辦公時間(辦公室必需有人以利洽公)。離核心辦公時間,由
單位主管視需要適當調整在班人員。
四、上班緩衝時段自四月一日起試行二個月,至五月底截止,如成效
評估良好後,再行公告正式實施。
正本: 全校各單位
副本:
校 長 李 寧 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