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八放假函


 

私立輔仁大學  函

受文者: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廿一日
發文字號:(九一)輔校人字第91020428號
附件:

主 旨:發布二月二十八日(星期四)為放假日,請 查照。
說 明:

  一、依據91.2.21.人事行政局宣布二月二十八日(星期四)為放假日,
    三月二日(星期六)無需補課補班,本校配合辦理。
  二、九十一年二月二十日(九十一)輔校人字第91020402號函同時作廢。
  三、本校當日既定活動或會議照常舉行,但請再與主辦單位聯繫確認。
  四、當日教職員因業務需要到校上班者,由單位主管核准擇期另行補
    假。
     
正本: 全校各單位
副本: 教育部

                         

                    校長 李 寧 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