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大學  函

承 辦 人:陳盈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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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
速 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普通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發文字號:輔校人字第0931204317號
附  件:


主旨:請確實遵守專任教師授課鐘點標準,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教師聘任規則第五條規定「本校專任教師每週基本授課時數,教授為八小時,副教授
   及助理教授均為九小時,講師為十小時。擔任行政職務、從事研究或其他工作,經校
   方特許者,得酌減其授課時數」。

 二、教師聘任規則第十二條規定「專任教師每週得超鐘點時數,校內外合計八小時,本校
   進修部及推廣部鐘點數不予列計;校外兼課每週不得超過四小時,並不得低於本校授
   課職等。」

 三、系所排課應分上下學期平均排足教師所應授時數,不得上下學期時數出現上多下少或
   上少下多情況。

 四、專任教師兼行政主管者每週應超、得超鐘點時數依董事會通過之「主管特支費」標準
   辦理,如遇特殊狀況應於開課前簽請校長核示。

 五、上述狀況請於開學前慎重處理,以免開學後造成不必要之困擾。

正本:全校各單位
副本:

                         

                    校長 黎 建 球

                         依分層負責規定
                         授權行政副校長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