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輔仁大學  函

承 辦 人:劉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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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
速 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二十八日
發文字號:輔校人字第0930100199號
附  件:


主旨:函知有關薪資、工讀費發放暨所得稅申報相關事宜,請 查照。

說明:
 一、配合校務整合薪資、工讀費發放業務自92年08月01日由總務處轉由人事室業管。
 二、為提升薪資、工讀費發放作業流程效益,每月加班費申請單請於當月03日;工讀費
   申請單請於當月18日下午三點前送會計室審核,再由會計室送人事室續辦。固定工
   讀費初次申請時請註明起迄年月,如有異動需重新申報並註明離職人員姓名。臨時
   工讀費需按月填報。
 三、本校自92年01月01日起開始實施工讀所得向國稅局通報稅額,各單位申請工讀費時
   請務必提醒工讀同學切勿借用他人帳戶劃撥以免影響同學權益
 四、加班費、工讀費申請表及薪資相關表格均可自人事室網頁「檔案下載」中下載。
 五、配合國稅局所得申報規定,自93年起外籍人士(含僑生)申報所得改用出入境管理局
   或縣市警局外事課所給定之統一證號報稅,未申請新證號之外籍人士請儘速至各縣
   市警察局外事課申請統一證號。

正本:全校各單位
副本:

                         

                    校長 李 寧 遠

                            依分層負責規定
                            授權行政副校長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