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佈期間:100-07-13 ∼ 100-0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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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稿文號:1001203148 | 公文-函 | 電子簽核 |
收發文號: | 1000011399 | 收發日期: | 100-07-12 |
分類號: | 保存年限: | ||
承辦單位: | 人事管理組 | 承辦人: | 林惠雅 |
密等: | 普通 | 速別: | 最速件 |
聯絡人: | 林惠雅 | 聯絡電話: | (02)29053001 |
電子信箱: | 030577@mail.fju.edu.tw | 傳真電話: | (02)29086210 |
來文日期: | 來(發)文文號: | 輔校人字第1000011399號 | |
來(發)文機關: | 如正、副本 | ||
主旨: | 公布本校配合行政院於100年7月1日起調薪暨100學年度教職員工待遇標準表(如附件),並自100年7月1日起生效,請 查照。 | ||
說明: | 一、依據100年07月01日董事會第17屆第11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校教職員工待遇標準表(一)~(四)「月支數額」、「學術研究費」及「專業加給」等支給標準均以行政院公告數額辦理。 三、另專職約聘人員其待遇如係依本校「專職約聘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十)」支給人員,配合按表調薪。其他專案核定人員則依簽定合約標準支給。 四、100學年度「主管特支費」之發給,除依前述表(五)之標準核發外,特殊案例調整如下: (一)維持本校慣例再兼另一主管時,其特支費減半,兼第3單位主管不再核發特支費;日間部與進修部合併核計。 (二)進修學制之學位學程比照進修部系主任標準,日間學制之學位學程比照日間部系主任標準。 (三)教師同時兼任日間部與進修部系主任,其進修部系主任特支費減半。 (四)原已設置副院長之學院,教師同時兼任副院長及系所主任(或學程主任),特支費及授課鐘點依「副院長」標準實施。 (五)99學年度以後新設置副院長之學院,須由現任系所主管兼任,不得另聘人員,並支領原系所主管特支費及減授鐘點數。 (六)體育系、室合一,主任特支費依照系主任標準實施。 (七)99學年度新任「主任導師」核支標準比照法務室主任;100學年度新任「稽核室主任」核支標準比照人事、會計主任。 (八)新設置單位之主管特支費一律依本表標準簽奉核定實施。 五、另碩士在職專班主管津貼或其他專案津貼,仍依本校碩士在職專班經費使用辦法或專案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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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 | |||
正本: | 全校各單位 | ||
副本: |
附件說明: | (7件) |
1001203148_1_100薪級表一.xls | |
1001203148_2_100薪級表二.xls | |
1001203148_3_100薪級表三.xls | |
1001203148_4_100薪級表四.xls | |
1001203148_5_100薪級表五.xls | |
1001203148_6_100薪級表六-九.xls | |
1001203148_7_100薪級表十.xls |
公佈對象:機關全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