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佈期間:100-08-13 ∼ 101-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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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稿文號:1001296860 | 公文-收文(函) | 電子簽核 |
收發文號: | 1000012775 | 收發日期: | 100-08-08 |
分類號: | 保存年限: | ||
承辦單位: | 人事管理組 | 承辦人: | 陳瑞霞 |
密等: | 速別: | 普通件 | |
聯絡人: | 財務組 洪采婕 | 聯絡電話: | (02)2370-3381分機27 |
電子信箱: | 傳真電話: | (02)2370-3375 | |
來文日期: | 100-08-04 | 來(發)文文號: | 儲基財字第1000000126號 |
來(發)文機關: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儲金管理委員會 | ||
主旨: | 有關私立學校教職員個人退撫儲金累計歷年法定收益與實際收益之差額相關公式,請查照。 | ||
說明: | 一、依據私立學校教職員退撫儲金法定收益撥補作業研商會議及學校法人及其所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儲金監理會第1屆第6次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二、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第10條規定,投資標的組合選擇未實施前,由儲金管理會統一管理運用。儲金統一管理運用時收益,及投資標的組合選擇實施後,經儲金管理會評定風險程度最低之投資標的組合運用收益,其收益不得低於當地銀行二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如有不足,由國庫補足之。 三、收益計算公式如下: (一)教職員個人實際收益分配=(退撫儲金每月損益)×(教職員個人退撫儲金專戶當月每日結餘金額累計數/退撫儲金當月每日結餘金額累計數) (二)教職員個人法定收益分配=(依當月六家行庫二年期小額定期存款之固定利率計算之平均利率×教職員個人退撫儲金專戶當月每日結餘金額平均數) (三)逐月分別合計前二項為年收益數辦理分配及記錄,惟教職 員選擇投資於非最低風險商品之期間不予合計。 (四)法定收益撥補數=累積歷年法定收益-累積歷年實際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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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 | |||
正本: | 各私立學校 | ||
副本: |
附件說明: | (件) |
公佈對象:機關全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