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期間:103-09-02 ~ 103-10-02 |
上一筆 (1/64)
|
創稿文號:1031298721 | 公文-收文(函) | 電子簽核 |
收發文號: | 1030015341 | 收發日期: | 103-09-01 |
分類號: | 4001 | 保存年限: | 永久 |
承辦單位: | 人事管理組 | 承辦人: | 李美蓉 |
密等: | 速別: | 速件 | |
聯絡人: | 陳雪虹 | 聯絡電話: | (02)27013411轉5365 |
電子信箱: | 傳真電話: | (02)27015788 | |
來文日期: | 103-08-29 | 來(發)文文號: | 公保規字第1030004190-A號 |
來(發)文機關: | 臺灣銀行公教保險部 | ||
主旨: | 因應本(103)年6月1日公教人員保險法之修正施行,為增進要保機關被保險人對於公教人員保險(以下稱公保)業務之瞭解,進而保障自身權益,敬請 貴要保機關於網站首頁增加超連結,連至本行全球資訊網公保服務網頁,請 查照。 | ||
說明: | 一、本部為加強對被保險人、要保機關及外界對公保相關業務之瞭解,於本行全球資訊網站建置有「公保服務」乙項,提供最新消息、業務簡介、保險種類、公保相關法規、保險俸(薪)給標準表、統計資料、保險權利義務、公保園地、公開資訊、服務據點、表格資料、檔案下載、Q&A專區、辦理公保業務報送實務作業,以及保險費率精算報告書等資訊服務,以供上網瀏覽。 二、查本(103)年6月1日修正施行之公教人員保險法及其施行細則等相關法令,多數條文規定極其繁瑣,除開辦私校被保險人年金業務外,尚包括得重複加保、保險給付計算標準改採平均保俸、生育給付項目及停、休職加保等規定,牽涉被保險人權益甚廣。茲為利 貴要保機關之被保險人透過網際網路查詢公保業務相關資訊,瞭解其保險權益,除惠請廣為宣導週知外,尚請 貴要保機關於網站首頁增加超連結,連至本行全球資訊網公保服務網頁(網址為http://www.bot.com.tw/GESSI),俾能更便捷取得充分之公保資訊,以維其自身權益。 |
||
辦法: | |||
正本: | 各要保機關10 | ||
副本: |
附件說明: | (件) |
公布對象:機關全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