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輔仁大學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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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 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卅一日
發文字號:(九一)輔校人字第九一0五一五四六號
附 件:
主旨:請即辦理本校九十一學年度專、兼任教職員續聘提聘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各單位續聘之專任教職員聘書,請於六月二十日前提出申請;兼
任教師聘書則請於七月十日前提出申請(連同「外校教師至本校
兼課同意書」一併送達)。
二、有新舊任行政主管交替之單位,除續聘者之聘書由在職主管簽辦
外,凡有關新學年課程之調動及人事之調整或新聘,應於新任主
管選定後,由新、舊任主管協調辦理;有爭議時,由上級主管核
定。
三、九十學年度已發兩年聘書之專任教職員,請勿重複申請。
四、專任教職員凡屬下列情形之一者,聘期以一年為限:
(一)近兩年內將有退休事實者。
(二)經教育部核准延長服務之教授、副教授。
(三)申請留職留薪、留職停薪、休假及長期病假者。
(四)專任年資未滿兩年者(專任教師應依本校「教師聘任規則」
第四條之規定辦理續聘)。
(五)各單位審定表現不佳,應再予考慮者。
五、專任職員連續服務滿兩年以上,表現良好,所屬主管同意繼續聘
任者,可申請聘期改為兩年。
六、外籍專、兼任教師除辦理提聘作業外,尚須依「專任以上學校及
學術研究機構聘僱外國教師與研究人員許可及管理辦法」規定向
教育部辦理聘僱許可,俟教育部核發聘僱許可後,再行致送聘書。
七、請發聘書名單請逕自人事室網頁「檔案下載區-各類提聘單」中依
下列規格自行列印:
(一)專任教師請聘單(白色A4影印紙)
(二)兼任教師請聘單(淺藍色A4影印紙)
(三)助教職員請聘單(淺黃色A4影印紙)
(四)行政主管請聘單(淺黃色A4影印紙)
八、各單位如欲查詢所屬專任教師、助教、職員九十學年度應請發聘
書者之名單,請查詢本校網址:http://www.fju.edu.tw點選「網
路服務」→「輔大Intra Net」→「各單位教職員聘期起迄查詢」
,如有疑問,請洽人事室林惠雅小姐,分機:三00一。
正本:本校各單位
副本:
校長 李 寧 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