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輔仁大學  函


受文者:
速 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卅一日
發文字號:(九一)輔校人字第九一0五一五四六號
附 件:


主旨:請即辦理本校九十一學年度專、兼任教職員續聘提聘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各單位續聘之專任教職員聘書,請於六月二十日前提出申請;兼
    任教師聘書則請於七月十日前提出申請(連同「外校教師至本校
    兼課同意書」一併送達)。
  二、有新舊任行政主管交替之單位,除續聘者之聘書由在職主管簽辦
    外,凡有關新學年課程之調動及人事之調整或新聘,應於新任主
    管選定後,由新、舊任主管協調辦理;有爭議時,由上級主管核
    定。
  三、九十學年度已發兩年聘書之專任教職員,請勿重複申請。
  四、專任教職員凡屬下列情形之一者,聘期以一年為限:
   (一)近兩年內將有退休事實者。
   (二)經教育部核准延長服務之教授、副教授。
   (三)申請留職留薪、留職停薪、休假及長期病假者。
   (四)專任年資未滿兩年者(專任教師應依本校「教師聘任規則」
      第四條之規定辦理續聘)。
   (五)各單位審定表現不佳,應再予考慮者。
  五、專任職員連續服務滿兩年以上,表現良好,所屬主管同意繼續聘
    任者,可申請聘期改為兩年。
  六、外籍專、兼任教師除辦理提聘作業外,尚須依「專任以上學校及
    學術研究機構聘僱外國教師與研究人員許可及管理辦法」規定向
    教育部辦理聘僱許可,俟教育部核發聘僱許可後,再行致送聘書。
  七、請發聘書名單請逕自人事室網頁「檔案下載區-各類提聘單」中依
    下列規格自行列印:
    (一)專任教師請聘單(白色A4影印紙)
    (二)兼任教師請聘單(淺藍色A4影印紙)
    (三)助教職員請聘單(淺黃色A4影印紙)
    (四)行政主管請聘單(淺黃色A4影印紙)
  八、各單位如欲查詢所屬專任教師、助教、職員九十學年度應請發聘
    書者之名單,請查詢本校網址:http://www.fju.edu.tw點選「網
    路服務」→「輔大Intra Net」→「各單位教職員聘期起迄查詢」
    ,如有疑問,請洽人事室林惠雅小姐,分機:三00一。

正本:本校各單位
副本:

                         

                    校長 李 寧 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