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期間:104-03-13 ∼ 104-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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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稿文號:1041200992 | 公文-函 | 電子簽核 |
收發文號: | 1040004129 | 收發日期: | 104-03-13 |
分類號: | 4001 | 保存年限: | 永久 |
承辦單位: | 人力企劃組 | 承辦人: | 陳淑青 |
密等: | 普通 | 速別: | 普通件 |
聯絡人: | 陳淑青 | 聯絡電話: | 29053067 |
電子信箱: | 029009@mail.fju.edu.tw | 傳真電話: | 29086210 |
來文日期: | 來(發)文文號: | 輔校人字第1040004129號 | |
來(發)文機關: | 如正、副本 | ||
主旨: | 函知辦理本校各系(所、學位學程)新任主管遴選及推薦相關事宜,詳如說明,請 查照。 | ||
說明: | 一、依據本校學術主管遴選辦法第5條第2項規定:「系主任(所長)遴選委員會,由所屬學院院長、所屬創辦單位使命發展室主任、曾任該系(所)系主任(所長)或資深熱心公正之校內外教師代表若干人組成之,院長為主任委員,並任會議主席。」及第3頁規定:「院長應徵詢各該系(所)全體專任教師之意見,推舉合適人選,由遴選委員會審議並經單位代表副署後,推薦二名以上之候選人,提請校長核定聘任之。」 二、系所主管之遴選,屬依規定組成之遴選委員會權限,僅由所屬系所教師自行投票或開會決議,均與法不合。請確實依據前述規定聘請遴選委員,並推薦主管候選人2名(含)以上,陳請校長核定。 三、另依據本校學術主管遴選辦法第9條第3項規定:「學位學程主任,由各學院院長推薦副教授以上合適人選,提請校長核定後聘任之。進修學制之學位學程主任,應由各學院院長與進修部部主任共同推薦之。」 四、依大學法第13條規定系主任、所長及學位學程主任應由副教授以上教師擔任。如有職務代理情形,代理期間不得逾一年,且不宜逕以一年為聘期聘任之,須以新聘主管到職為終期。 五、隨函檢附所屬系(所、學位學程)主管即將任期屆滿名單暨主管遴選委員會委員請發聘函名單及新任主管推薦表各乙份,請於本(104)年5月31日前完成新任主管遴選及推薦作業。 | ||
辦法: | |||
正本: | 教育學院、醫學院、管理學院、進修部 | ||
副本: | 學術副校長室、人事室 |
附件說明: | (3件) |
1041200992_1_輔仁大學系所主管任期屆滿名單.docx | |
1041200992_2_輔仁大學各系所單位主管遴選委員會委員請發聘函名單.xls | |
1041200992_3_輔仁大學各系所學程主管推薦表.xls |
公布對象:(教育學院)曾玉英、(進修部)黃文娟、(管理學院)施秀華、(學術副校長室)學術副校長室(登)、(醫學院)蔡玉萍、人力企劃組、人事室、人事管理組、輔仁大學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輔仁大學教師評審委員會、輔仁大學調解與仲裁委員會、輔仁大學職工人事評議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