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佈期間:102-03-02 ∼ 102-06-02
創稿文號:1021200835 公文-函 電子簽核
收發文號: 1020003012 收發日期: 102-02-27
分類號: 4001 保存年限: 永久
承辦單位: 人事管理組 承辦人: 陳盈良
密等: 普通 速別: 速件
聯絡人: 陳盈良 聯絡電話: 02-29053025
電子信箱: 000428@mail.fju.edu.tw 傳真電話: 02-29086210
來文日期: 來(發)文文號: 輔校人字第1020003012號
來(發)文機關: 如正、副本
主旨: 為完成本校各系、所新任主管遴選,請依規定組成系主任(所長)遴選委員會,辦理系主任(所長)遴選及推薦事宜,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校學術主管遴選辦法第五條第二項「系主任(所長)遴選委員會,由所屬學院院長、所屬創辦單位使命發展室主任、曾任該系(所)系主任(所長)或資深熱心公正之校內外教師代表若干人組成之,……。」及第三項「院長應徵詢各該系(所)全體專任教師之意見,推舉合適人選,由遴選委員會審議並經單位代表副署後,推薦二名以上之候選人,提請校長核定聘任之。」之規定辦理。
二、系、所主管之遴選,屬依規定組成之遴選委員會權限,僅由所屬系、所教師自行投票或開會決議,均與法不合。請確依前述規定聘請遴選委員,推薦主管候選人2名(含)以上,提送核定。
三、另依據本校學術主管遴選辦法第九條第三項「學位學程主任,由各學院院長推薦合適人選,提請校長核定後聘任之。進修學制之學位學程主任,應由各學院院長與進修部主任共同推薦之。」
四、隨函檢附各系、所單位主管遴選委員會委員請發聘函名單(附件一)及系、所、學程主管推薦表(附件二)各乙份,請於本年5月底前完成新任系主任、所長及學位學程主任遴選及推薦等作業。
辦法:
正本: 文學院、藝術學院、傳播學院、教育學院、醫學院、理工學院、外語學院、民生學院、法律學院、社會科學院、管理學院、全人教育課程中心、進修部
副本: 校長室、學術副校長室、人事室
附件說明 (2件)
1021200835_1_附件一主管遴選委員會委員請發聘函名單.xls
1021200835_2_附件二系所學程主管推薦名單.xls

公佈對象:機關全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