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佈期間:100-06-21 ∼ 100-08-31
創稿文號:1001295382 公文-收文(函) 電子簽核
收發文號: 1000009816 收發日期: 100-06-15
分類號: 4001 保存年限: 永久
承辦單位: 人事管理組 承辦人: 鄧宜欣
密等: 速別: 最速件
聯絡人: 宋雯倩 聯絡電話: 02-77365895
電子信箱: 傳真電話: 02-23976800
來文日期: 100-06-14 來(發)文文號: 臺高(二)字第1000102691號
來(發)文機關: 教育部
主旨: 有關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第8條第7款之解釋令,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0年6月9日以臺高(二)字第1000079154C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解釋令影本(含附件)1份,請 查照。
說明:
辦法:
正本: 各公私立大學校院(不含技術校院,含空大)
副本: 本部高教司
附件說明 (3件) 解釋令影本、不予採認名單
1001295382_1_0102691A00_ATTCH1.tif
1001295382_2_0102691A00_ATTCH2.tif
1001295382_3_0102691A00_ATTCH3.tif
 
項次 簽核名單 代理/加簽 簽核單位 簽收時間 核稿時間 狀態
1 許明秀組長   秘書室二組   100-06-15 10:23 收文
2 人事室(登).   人事室 100-06-15 10:31 100-06-15 10:31 收文
3 鄧宜欣組員   人事管理組 100-06-15 12:02 100-06-15 12:02 承辦
擬:
1、本案為有關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第8條第7款:『大陸地區高等學校或機構學歷之採認,應以認可名冊內所列者為限;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採認:……七、醫療法所稱醫事人員相關之學歷……』之解釋令,及不予採認之醫療法所稱醫事人員相關大陸地區高等學歷系所名單。
2、呈核後公告全校周知,並置於人事室網頁供查詢,另以紙本文會知教務處與醫學院。
4 林惠雅組長   人事管理組 100-06-15 12:15 100-06-15 12:15 串簽
擬如擬。
5 李添富主任   人事室 100-06-15 15:04 100-06-15 15:04 串簽
請 鑒核。
6 總收發.   秘書室二組 100-06-15 15:06 100-06-15 15:09 串簽
7 教務處(登). [總收發加簽] 教務處 100-06-15 16:21 100-06-15 16:21 串簽
8 註冊組(登). [教務處(登)加簽] 註冊組 100-06-15 17:40 100-06-15 17:40 串簽
9 呂善富組員 [註冊組(登)加簽] 註冊組 100-06-15 17:43 100-06-15 17:43 串簽
擬:
1.本文影本分送本組同仁存參。
2.敬會招生組。
10 黃雪英組長 [呂善富加簽] 註冊組 100-06-16 07:57 100-06-16 07:57 串簽
擬如擬。
11 招生組(登). [呂善富加簽] 招生組 100-06-16 08:03 100-06-16 08:03 串簽
12 陳翠華組員 [招生組(登)加簽] 招生組 100-06-16 08:11 100-06-16 08:11 串簽
擬呈閱,不予採認之醫事人員相關之大陸地區高等學歷名單影印分送本組同仁參照辦理。敬請 核示。
13 李佩紋組長 [招生組(登)加簽] 招生組 100-06-16 09:05 100-06-16 09:05 串簽
擬如擬
14 高義芳副教務長 [招生組(登)加簽] 教務處 100-06-16 09:49 100-06-16 09:49 串簽
15 劉兆明教務長 [呂善富加簽] 教務處 100-06-16 22:30 100-06-16 22:30 串簽
敬悉
16 醫學院(登). [總收發加簽] 醫學院 100-06-17 09:40 100-06-17 09:40 串簽
17 蔡玉萍組員 [醫學院(登)加簽] 醫學院 100-06-17 15:12 100-06-17 15:12 串簽
擬:本文及附件影印送本院各系、所存參。
18 鄒國英院長 [醫學院(登)加簽] 醫學院 100-06-18 13:11 100-06-18 13:11 串簽
擬 如擬。
19 林思伶副校長   學術副校長室 100-06-21 13:43 100-06-21 13:43 決行
如擬。
20 鄧宜欣組員   人事管理組 100-06-21 14:41   擲回

公佈對象:(人力企劃組)陳盈良